张青、代蕊、付唯一诉六盘水麒润云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0927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1-29 09:2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张青、代蕊、付唯一诉六盘水麒润云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 |
六盘水麒润云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张青、代蕊、付唯一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黔六钟劳人仲案字〔2024〕第577、578、58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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