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志朝诉四川乾泓瑞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78733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06 15:1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付志朝诉四川乾泓瑞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 |
四川乾泓瑞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付志朝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黔六钟劳人仲案字〔2025〕第161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7号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以上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不服以上仲裁裁决,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期满不申请撤销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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