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18747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8-27 10:59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钟山区健康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贵州归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钟山区健康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技术专家对《钟山区健康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函审,近期提交了《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详见附件2)。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和《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99号令)等相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准该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
一 、钟山区健康环保产业园建设项目是由钟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3月10日与2025年4月22日备案的新建取水项目,项目备案编码:(2203-520201-04-01-129266、2504-520201-04-01-959178 ),项目年产55亿只丁腈手套(其中一期年产5亿只,二期年产6亿只,三期年产44亿只)。
二 、基本同意《报告表》确定的取水水源方案: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长江-三岔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钟山区汪家寨镇新塘村三岔河河道。项目设计年总取水量为98.7万m³( 其中一期年取水量为8.97万m³ ,二期年取水量10.8万m³,三期年取水量78.93万m³) ,项目生产用水定额为1.88m³/万只,满足相关用水定额要求。
三 、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长江-三岔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取水口位于钟山区汪家寨镇新塘村三岔河河道。经纬度为:东经104°48′29″,北纬26°40′41″,取水方式是提水,该项目取水用途是工业用水,取水口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
四 、基本同意《报告表》 对项目节约用水的评价。根据项目总取、用、耗、排情况以及各用水水平指标分析,本项目取水满足项目本身用水需求,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五、项目用水指标和用水量基本合理。单位产品用水指 标1.88m³/万只。经计算,项目取水量满足相关定额管理规定;项目取水规模、用水指标基本合理,取水量满足钟山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 、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项目取退水对第三方影响分析的结论,补偿方案基本合理。
七 、基本同意本项目取水口年生态环境下放水量为区间年平均来水量(37212万m³/a)的30%,即11164万m³/a,最小日生态需水量为最小日平均来水量的20%(169344m³/d),即33869m³/d。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项目业主应做好水资源监测和管理工作,按照“三同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
八 、项目取水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且与取水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
九 、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项目试运行满30日后,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
十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未取得批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业主如仍需取水,应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向我局提交取水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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