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7888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13 16:38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钟山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激发广大农户保护耕地积极性,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政策效应,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钟山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依据
(一)补贴对象。2026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农户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依法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根据我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2026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对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种地农户,以农户实际种地面积为依据进行发放,主要如下:一是已完成承包地确权的农户,在承包地确权面积基础上,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后,确定补贴面积;二是整户漏确权的农户,以农户实际种地面积为依据进行发放。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2026年补贴资格。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二、补贴资金来源和标准
(一)补贴资金来源。2026年省级共下达钟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7万元(黔财农〔2026〕170号),省级资金33万元(黔财农〔2026〕14号)。统筹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结余资金53.14万元,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发放资金2463.14万元。
(二)补贴标准。钟山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进行发放,经各乡镇(街道)上报,全区2026年应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计469528.3亩,测算亩均补贴52.46元。
三、工作步骤
(一)发放数据核实公示(2026年1月20日至4月1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两级严格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确定补贴面积。村级组织全面核实,核实确认后需在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乡级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占)用及退耕还林情形等,组织开展实地复核和汇总,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二)制定实施方案(2026年4月1日至5月13日)。区农业农村局对乡级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和认定,会同区财政局结合核实认定后的各乡镇上报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并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印发实施并在官网公布。
(三)补贴资金发放(2026年5月13日至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将补贴发放花名册及时录入“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报区财政局进行程序性复核后办理支付。对于因账户或身份信息错误等导致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的,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对农户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站在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统筹整合农业农村、财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充分利用林权,征(占)用耕地和设施农用地、撂荒地整治图斑等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比对、复核和抽查,要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补贴发放要求,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按流程做好核实核减、公示公开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补贴规范发放。
(二)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微信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农户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群众反映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有效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严格资金用途管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巡视、监管检查、信访舆情等外部监督力量,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补贴资金、擅自“代持代管”等违规违纪行为,查处问题、督促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
五、公示举报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0858-8225004;
区财政局:0858-869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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