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32457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29 15:59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六盘水市关于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倡议书 | ||
各位市民朋友:
近年来,国家、省着眼高质量发展和惠及千家万户,持续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利好政策。“以旧换新”涉及汽车、家电、数码3C、智能家居等重点消费领域,覆盖范围广、优惠力度大,旨在鼓励我们将高能耗、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产品,更换为更加节能环保、安全智能的新产品,这既是支持绿色发展,也是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活品质的务实之举。为了让您和家人能更便捷地享受优惠政策,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智能的消费新风尚,特作如下倡议和宣传。
一、汽车板块
(一)国补:汽车报废更新活动至高补贴2万元。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油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发票开具地和注册地为贵州省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二)省补: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至高补贴1.5万元。旧车需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可获一次性补贴。新能源按新车价8%补,最高1.5万元;燃油车按6%补,最高1.3万元。
(三)购新:汽车购新促销活动至高补贴6000元。2026年度汽车购新促销活动面向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贵州境内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且所购车辆为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的条件。活动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该补贴与2026年贵州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不可叠加享受。补贴标准为:10万元以下(不含)补贴3000元/台,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台,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补贴5000元/台,3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台。
注:参与汽车板块以旧换新活动的市场主体,即在六盘水市登记注册,并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汽车以旧换新备案的汽车经销企业,消费者均可以在该市场主体购买后申请补贴。(可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板块查询,查询网址:https://qclt.mofcom.gov.cn/)
二、家电板块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数码和智能产品板块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四、地方自主品类(智能家居)
自2026年5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外骨骼助力机器人、扫地机器人、洗碗机、智能马桶、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电暖桌、智能燃气取暖器、航拍无人机、运动相机等10类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消费品以旧换新,不仅能为家里“腾出空间”、让生活“焕新升级”,更是国家送出的一份实实在在的惠民大礼包。我们诚挚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在为自己和家人更新家电、汽车等耐用品的同时,也请多一分关怀——主动向身边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耐心讲解政策流程,帮助他们跨越“数字鸿沟”;向居住在农村的亲友邻里传递信息,打破信息壁垒。您的每一次宣传、每一句介绍,都能让有需要的人少一分困惑,多一分实惠。让我们携手,把政策温暖送到每个角落,真正实现“以旧换新、惠泽全民”。
六盘水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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