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区外出务工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领导小组决定在“两节”期间开展钟山区2023年稳就业促增收有组织劳务输出“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引导各类就业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从而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行动目标
为了支持东部地区企业复工复产,提高我区居民工资性收入,在“两节”期间开展稳就业促增收有组织劳务输出“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在2023年2月19日前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13759人以上(详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春风行动,负责收集岗位、业务指导、组织输出,跟踪服务好外出务工劳动力,并对各镇(乡、街道)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
(二)区生态移民局:负责牵头摸排各易扶搬迁点劳动力就业意愿,岗位推荐,有序组织输出工作。
(三)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摸排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脱贫监测户劳动力就业意愿,岗位推荐,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摸排低保户劳动力就业意愿,岗位推荐,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春风行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镇(乡、街道):摸清辖区内劳动力基本情况,对返乡劳动力返乡后就业意愿、返岗时间、培训意愿等进行实时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七)村(社区):按“见人见事”的原则,逐户摸排劳动力就业情况,通过“钟山区劳动力信息采集小程序”及时更新和完善每个劳动力的联系电话、务工地点、务工收入、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就业意向等信息,确保信息精准、数据规范,并根据春风行动目标任务有序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做好外出务工劳动力留守家属的服务工作。
(八)区纪委区监委:对在此次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工作严重滞后、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2年12月23日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召开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座谈会共同商讨,拟定春风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摸清底数(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10日)
各镇(乡、街道)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共享相关情况,逐户摸排,掌握2022年以来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未就业人员等信息。使用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返乡监测模块对外出务工和外出返乡人员进行登记,完善钟山区劳动力台账;对未就业人员,切实掌握其就业意愿,并于2023年1月11日前,将在2月19日前有外出就业意愿人员名单(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人岗匹配(2023年1月11日—1月26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前期摸清的就业意愿,与区外人社部门和用工企业对接,收集符合我区劳动力特点的用工岗位,并将岗位信息推送至各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向有外出就业意愿人员逐一开展岗位推荐,推荐人要做好推荐记录,确保按时完成春风行动目标任务。
第四阶段:组织输出(2023年1月27日—2月19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镇(乡、街道)报送的外出就业意愿人员名单,组织有需求人员统一乘车前往务工地点,实现“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做到“点对点”有组织劳务输出。
五、输出方式
(一)通过开展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政策宣传等公共就业服务输出就业一批;
(二)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小组长等宣传推荐后输出就业一批;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等市场组织输出就业一批;
(四)通过当地劳务品牌促进输出就业一批;
(五)通过劳务站(点)输出就业一批;
(六)校校、校企联合培训后(包括职校、技校、农广校、就业培训机构培训)输出就业一批;
(七)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组织输出到镇(乡、街道)
外就业一批;
(八)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或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一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到位。《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始终坚持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稳就业促增收“春风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三稳”政策,稳住就业基本盘,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二)强化组织,领导到位。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有人盯、抓得紧、见实效。
(三)强化结果应用,跟踪问效到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履行好办公室职责,对各镇(乡、街道)春风行动进行指导、督促、抽查、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对在此次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工作严重滞后、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由区纪委区监委进行严肃问责。
(四)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此次春风行动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每日调度”的工作机制,从2023年1月27日到2月19日工作日期间,各镇(乡、街道)要认真统计春风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将附件3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日15点前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了便于调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报表报送、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4),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反馈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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