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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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75081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4-30 16:05
文  号: 钟府办函〔2021〕1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企事业单位,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30日        


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国土绿化为目标,围绕“产业更加优化、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和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区域流通节点城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着力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先行先试,建设天蓝、地绿、水碧、土净的美丽“钟山”。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

(二)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管护区的重要地段实施重点管护。

(三)坚持明确责任的原则,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分级进行目标考核。

(四)坚持实现灵活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原则,不断提高管护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坚持软、硬件并重的原则,将组织、法规、制度和设施设备进行同步建设。

(六)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

(七)坚持科教兴林、促进科技进步。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成果,加强培训,依托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八)坚持以常年护林员为主、临时护林员为辅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一)《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天发〔2012〕33号)

(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区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林天发〔2013〕7号)

(三)《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2〕31号)

(四)《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林天通)〔2016〕225号)

(五)《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的通知》

(六)贵州省护林员管理办法

(七)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号)

(八)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9号)

四、森林管护范围与对象

规划管护森林面积46.45万亩,占全区及北部五乡镇森林总面积的61.9%。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0.51万亩,占森林面积的27.3%;地方公益林24.31万亩,占森林面积的32.4%。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63万亩(区内0.79万亩,北部五乡镇0.84万亩),其它森林面积28.61万亩,由村委组织护林员统一管护;林木所有人要求自行管护的,由村委安排护林员进行指导。各镇(乡、街道)林地面积见附表。

五、森林管护组织、模式、人员

(一)管护机构

钟山区森林管护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列入镇(乡、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实施镇(乡、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六盘水市钟山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镇(乡、街道)、村级管护责任制度,与有管护任务的村签订森林管护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切合实际的管护责任制度。镇(乡、街道)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管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按月对护林人员巡山记录、巡护效果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兑现管护补助。管护人员管护补助按月由镇(乡、街道)统一考核发放。

(二)管护模式

1.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工作模式。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管护方式。承包管护费用提取方式和标准根据森林生态效益基金管理规定执行。针对北部五乡镇大部分农民进城务工、村民对山林依赖性不强的现状,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分布、交通条件、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遵行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原则,从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按“一事一议”计提承包管护费,由镇(乡)安排常年护林员进行集中管护;镇(乡、街道)林业站将生态公益林的地点、面积、报酬、职责张榜公布,采用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方式,公开竞聘护林员;护林员与镇(乡、街道)签订管护协议,常年履行管护责任,并接受管护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监督。

2.地方公益林管护工作模式。采取集中管护工作模式,由镇(乡、街道)统一安排常年护林员进行管理。从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按照“一事一议”计提集中管护费用。护林员与镇(乡、街道)签订管护协议,常年履行管护责任,并接受管护区域村民委员会监督。管护人员聘用、培训、巡山考核及成效评价由镇(乡、街道)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季度抽查和年度核查。

3.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模式。由镇(乡、街道)统一安排常年护林员进行管理,管护补助按协议规定从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中列出;未纳入补助部分按属地和权属管理原则进行管护。

(三)管护人员

1.管护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年龄:男18~60 周岁,女18~50周岁。

(3)能胜任野外森林巡护工作。

(4)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聘用。

2.管护人员数量

(1)常年管护人员。根据管护面积和区位重要性,由镇(乡、街道)根据管护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天保林管员、承包管护人员和季节性护林员。天保林管员、公益林承包管护人员数量和季节性护林员由镇(乡、街道)根据管护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护对象为森林资源,重点是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区域为乡镇林业站可以组织管护的范围。根据管护面积和区位重要性,钟山区2021年选(续)聘生态护林员共541名,其中中央生态护林员141名,省级护林员400名,全部安排在北部五乡镇。

(四)管护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森林保护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巡护责任区内的林地。

2.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及时消除林火隐患。

3.制止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及时发现并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情况;维护森林宣传标牌及其它设施安全。

5.协助执法机关查处毁林案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6.规范公益林管护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六、管护设施和设备建设

2021年度钟山区未安排管护设施和设备建设任务。

七、管护学习与培训

采取以会代培方式培训林业职工、护林员200人次。

八、重点防火期季节性护林员组织管理

(一)管护工作范围

1.协助村委会搞好森林防火、组织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工作。

2.定期参加林业站组织的学习汇报会,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3.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和违章野外用火行为,竭尽全力制止。

4.协助镇(乡、街道)、村委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和林业站,服从镇(乡、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

(二)管护工作安排

各实施镇(乡、街道)在高森林火险期和重点时段要增加季节性护林员;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不少于2人的森林防火巡逻队巡查野外火源。各实施镇(乡、街道)根据“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扑火队伍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扑火应急小分队(乡镇应不少于30人,以季节性管护人员为主),并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要加强护林防火培训工作,提高扑火能力和水平;安排专职防火人员在高火险天气集中待命,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重点村在每个村民组配备3 名熟悉本组山场地形的扑火向导员,负责本组扑火山路引导工作。

九、资金安排

(一)投资来源构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6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7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1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建〔2019〕204号),钟山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72.51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27.53万元(省级资金分配金额51.01万元,市级应配套资金38.26万元,区级应配套资金38.26万元);钟山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6.87万元(区内8.16万元,北部五乡镇8.71万元)。

    (二)资金预算安排

1.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6.87。其中,区内8.16万元,北部五乡镇8.71万元,从钟山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中列支,由镇(乡、街道)根据管护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管护人员管护费用标准和金额由乡镇根据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和重要性进行确定。公益林承包管护费用于镇(乡、街道)自行安排天保林管员、承包管护人员等支出,承包管护费用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提取的统一管护费用中列支。季节性管护人员由镇(乡、街道)根据高森林火险期和重点时段、重要地段自行安排,时间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管护费用从提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统筹支付。

    2.国家公益林

集体和个人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未15.75元/亩。

    3.地方公益林

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未16元/亩。

十、工作要求

(一)健全管护网络。要落实双向目标责任制,区、镇(乡、街道)、村要建立森林管护组织机构,逐级签订森林管护目标责任书;要将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健全森林管护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镇(乡、街道)、村、组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人,将管护责任和面积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要建立健全森林管护督促检查、奖惩、投入及档案管理等机制。

(二)建强基础设施。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在责任区域设立宣传、警示碑牌,注明管护面积、范围、权属、管护责任人等内容。

(三)强化管护措施。要按照森林管护职责和管护内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强化巡山护林,据实填写巡山记录;要建立管护情况逐级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管护宣传。要做到宣传面广、宣传层次深、宣传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做好宣传的硬件建设,实施镇(乡、街道)应对损坏宣传碑、牌进行修茸刷新,营造森林保护的宣传气氛;区森林公安局要在中小学校、村(居)发放护林防火小册子、传单,要通过电视台、媒体、报刊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要在市中心城区、乡镇、重点交通路口悬挂横幅宣传森林管护政策措施。

    附件:2021年森林管护方案附表.xlsx


《六盘水市钟山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的解读详见:http://www.gzzs.gov.cn/zwgk1/jdhy_502086/wzjd/202111/t20211104_71532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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