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宗教事务中心、财务等工作,联系宗教团体。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负“一岗双责”责任。
区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兴国,男,彝族,1976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