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能源局(区煤炭局)

钟山区常态化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01 10:0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决定常态化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常态化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全面总结推广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经验与做法,坚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本质安全。

(三)基本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常抓不懈、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标本兼治,纵深推进“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煤矿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褚永祥  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段文艺  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能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执法一中队、煤矿安全执法组、各能源站(片区巡查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一中队,负责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调度、资料报送等工作。

三、重点打击治理内容

(一)证照(手续)不齐或超期、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的;

(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四)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五)超层越界、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

(六)隐蔽致灾因素不清、重大风险没有管控措施冒险作业的;

(七)提供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隐瞒作业地点的;

(八)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出现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冒顶等灾害预兆不撤人、冒险作业的;

(九)违规爆破、动火作业的;

(十)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

(十一)使用淘汰设备、工艺的;

(十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关闭、破坏、修改、删除及屏蔽监控系统数据信息的,下井人员不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隐瞒作业人数的;

(十三)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管控治理和密闭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十四)已公示列入淘汰退出名单的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

(十五)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的;

(十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的;

(十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托管企业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

(十八)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九)假整改、假密闭、假整合、假技改及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

(二十)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

(二十一)中介机构在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中租借、挂靠资质和出具虚假报告、出具失实报告的;

(二十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十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确定的其他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常态化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重要性,成立“打非治违”组织机构,及时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依法精准采取现场处置、通报、警示约谈、经济处罚、责令停产整改(整顿)、提请暂扣证照、移送司法机关、联合惩戒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超越本部门职权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协作联动。及时召开“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分工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检查,共享工作信息,落实停供民用爆炸物品、限停供电、驻矿盯守等措施。

(四)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户外LED显示屏、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加大宣传力度。用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煤矿工人参与“打非治违”,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及时通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声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股室“打非治违”与行政执法检查融合开展,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台账。年底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分析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痼疾,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联系人:李刚;电话:182xxxx7393;邮箱:zsgm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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