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2 09:18     

六盘水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

     经我局社保征缴部门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2003年1月-2020年12月欠缴63名的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费用共计10594245.06元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35号)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发出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责令你单位于7日内前往钟山区社保局补缴社会保险费10594245.06元。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欠社会保险费。现将《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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