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2件,其中,行政许可23件,占比28%;行政处罚1件,占比1%;行政征收58件,占比71%;无涉密案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编制完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区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钟水通〔2020〕26号)到各站股室、中心以及各乡镇水务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制定了《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水务系统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有16人,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释决定及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权力决定等有关文件内容,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权责清单情况为: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5项;合计98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
权责清单对应流程图、相关制度、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均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
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河长制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均佩戴执法证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检查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按照省水利厅要求,落实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通过《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行政许可,2023年钟山区水务局共计受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个,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10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备案)8个,所有事项均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理完结。受理审批取水许可5个,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原则,并按取水许可证办理流程,资料齐全后按流程办理。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以项目为单位编制目录独立归档,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二是行政征收,2023年共征收58个取用水户水资源费3.00万元,均做到应收尽收。所征收的水利规费均按要求送达收费通知书、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收据》,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行政处罚,2023年办理结案水行政处罚案件一起,执法全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该行政处罚文书参照使用《贵州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023年版),文书格式完备、规范,对行政执法的受理、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行政检查,根据《贵州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钟山区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清单》,适时更新系统中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2023年抽取检查完成10个项目,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反馈整改结果,全程做好执法记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明确水务综合股是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根据六盘水市水务局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制定了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三是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提升学法用法能力,认真规范履行法律监管职责,在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局特邀本单位法律顾问雷端英律师作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局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四)开展案卷评查情况
2023年我局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完成的案卷进行评查。行政许可18件,行政处罚0件。根据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结合《贵州省取用水管理规范化手册》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重点对行政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文书制作和归档开展了自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较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并且按时办结,办理要件齐全,档案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因综合执法改革,钟山区水政监察大队注销,在编3人全部划转到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无专职执法队伍开展相关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均按照要求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理顺执法机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向钟山区人民政府、区委编办报请《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务局关于请予恢复水政监察大队的请示》,特报请同意恢复水政监察大队,以便正常开展水行政执法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