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1〕9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钟山区月照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s.gov.cn/)发布。如需咨询,请与月照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工农路121号;邮编:553000;电话:0858-89792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钟山区月照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月照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1年,月照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31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49条,社会救助3条,社会保险4条,医疗救助3条,养老服务6条,公共法律服务3条,公共文化旅游服务3条,就业创业6条,住房保障5条,安全生产4条,救灾生产4条,食品药品监管2条,其他行业领域监管3条,扶贫工作3条,林业管理4条,农业管理3条,社会事物3条,经济发展3条,教育就学9条,综合治理7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数46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39条,共计8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月照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认真执行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试行)》清单及已梳理完成的《月照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标准规范目录》,逐步完善街道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街道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中心)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教中心,负责指导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注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不力的部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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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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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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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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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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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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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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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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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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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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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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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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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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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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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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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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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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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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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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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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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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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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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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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力度不足。针对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信息、环保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存在信息发布内容不够深入,形式单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公开内容和范围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扩大。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的途径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区对政府政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行业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公开涉及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