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违法主体 |
贵州省厘厘兴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类型 |
违法使用林地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钟林罚决字〔2024〕第46号 |
违法简述 |
贵州省厘厘兴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金狮子水电站项目未批先占违规使用林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违法使用林地事实。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于2024年9月11日依法对贵州省厘厘兴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