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麒麟北路工程(应急抢险通道)第二批-4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5896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14: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麒麟北路工程(应急抢险通道)第二批-4临时用地的批复 |
贵州钟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经我局资料审核,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钟山区大河镇渔塘村土地5.7199公顷,使用期限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具体用途及面积为:地块一施工便道,面积0.0064公顷;地块二施工便道,面积0.0411公顷;地块三施工便道,面积1.0086公顷;地块四施工便道,面积0.8238公顷;地块五施工便道,面积0.0086公顷;地块六施工便道,面积0.3407公顷;地块七施工便道,面积1.7699公顷;地块八施工便道,面积1.6839公顷;地块九施工便道,面积0.0369公顷。
请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我单位进行验收。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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