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2月9日印发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2.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审批表
3.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通知书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